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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凭工作证或系处介绍信,交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到图书馆借书处办理借书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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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入校后,以班级为单位由班长负责持全班学生名单及学生证,并交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到图书馆借书处统一办理借书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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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借书证时须交工本费和手续费10元,押金30元<押金毕业离校时退还本人>。新生没按规定时限办证,过期办理须交滞办费10元,否则不予办理<每年11月底以前均为新生集体办证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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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书证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有违者,将没收其借阅证或给予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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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书证遗失须及时来图书馆办证处挂失。因挂失不及时而被冒借的图书,由丢证者自负赔偿。挂失一个月后可补办借书证,补办时须交工本费及手续费15元。如果在挂失补办新证一个月内找到原借书证的,收回旧证退给补办手续费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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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和学生离校时,须到图书馆有关库室还清所借图书资料后,再到图书馆办公室办理离校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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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图书馆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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