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青海民族大学师范生顶岗支教实习客运服务项目”于2026年7月14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成交单位为海东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该供应商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18号)第五十七条“客运包车应当凭车籍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发的包车客运标志牌,按照约定的时间、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运行,并持有包车合同,不得招揽包车合同外的旅客乘车。客运包车除执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下达的紧急包车任务外,其线路一端应当在车籍所在的设区的市,单个运次不超过15日”的相关规定。
现依法认定海东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中标结果无效,取消其中标资格。本采购项目将重新组织评审遴选,后续相关安排另行公示。
青海民族大学教务处
2026年7月17日